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粤港两地车牌办理需要什么条件

发布:2022-09-02 14:56,更新:2024-05-17 09:00


1、粤港两地车牌办理需要以下条件:
(1)本地户口持身份证直接到车管所办理;
(2)外地户口需要持有该城市工作居住证或者有效暂住证等;
(3)办理人的个税需要缴纳半年或一年以上。
2、法律依据:《机动车登记规定》第四十六条
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,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,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车辆管理所申领临时行驶车号牌:
(一)未销售的;
(二)购买、调拨、赠予等方式获得机动车后尚未注册登记的;
(三)新车出口销售的;
(四)进行科研、定型试验的;
(五)因轴荷、总质量、外廓尺寸超出国家标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的特型机动车。
第五十条
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使用统一的号牌管理信息系统制作、发放、收回、销毁机动车号牌和临时行驶车号牌。
二、办理车牌需要什么材料
1、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;
2、已生效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;
3、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货物进口证明书;
4、机动车购车发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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